律师解析:在夫妇协商办理离婚手续之时,关于他们所背负的共同债务,原则上来说是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。 然而,若夫妻二人在此方面已经达成了具体的协议,而且这份协议并未侵犯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那么就应该依照这个协议来履行各自的义务。 然而请注意,这样内部的约定仅对夫妻二人具有约束力,而对债权人则并不构成任何的法律约束。 当其中一方在清偿过程中,由于种种原因而超出了其应尽的分担份额时,他有权向对方进行追讨要求偿还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,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 |